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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辦事項

鎮平國小家長及民眾申辦事項一覽表

辦理單位

申請項目

攜帶證件

辦理窗口

 

 

轉學
(轉入)

1.戶籍已遷入本校學區之戶口名簿正本
2.他校轉學證明    書

 

請洽註冊組長辦理

(監護人親自辦理,非監護人須填寫委託書+切結書,下載委託書、切結書)

轉學
(轉出)

已遷戶籍之戶口名簿正本

 

 

請洽註冊組長辦理

(監護人親自辦理,非監護人須填寫委託書+切結書,下載委託書、切結書)

註:
1.學生必須還畢借閱書籍才可辦理轉出,請事先還畢,以免無法辦理!
2.可先以電話預約以節省等待時間。

 

大陸地區學生轉入

 

1.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醫院所出具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。
2.申請人之父或母之身份證、臺灣地區入境證件影本。
3.經大陸地區公證處公證並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查證、驗證之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及成績單(中、英文以外之語言,應附中文或英文譯本)。
4.戶口名簿、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 (居留證或護照)正影本。
5.
大陸地區人民(未成年學生)申請在臺灣地區轉(入)學申請表。

請洽教育局國小教育科辦理(避免有新規定,請先電洽教育局小教科04-22289111轉54313找辦理大陸轉學回來的承辦人)

【流程:
1.請大陸原學校開立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及成績單。
2.到大陸當地的公證處辦理公證。
3.到本地的海基會服務處(台中市南屯區干城街95號自強樓1樓 電話:04-22548108)辦理公證。
4.帶學生到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醫院做健康檢查,取得健康檢查合格證明。
5.攜帶上述已公證好之文件,及健康檢查合格證明、戶口名簿、父或母之身份證及臺灣地區入境證件正影本、學生之入出境許可證 (居留證或護照)正影本。
6.到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國小教育科(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)辦理。】

港澳地區、外國學生轉入

 

 

請洽教育局

國小教育科辦理

(請先電洽教育局小教科04-22289111轉54313找辦理外國學生轉入事宜的承辦人)

 

成績證明及在學證明

免帶 請洽級任老師或註冊組長。

更正學籍記載(姓名或出生日期)

 

國民身份證正反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;畢業證書或修業證明書正本

本人親辦,請洽註冊組長辦理,可先來電,以加速處理速度。

補發畢業證明書

國民身份證正反影本+近3個月內2吋脫帽半身相片2張

本人親辦,請洽註冊組長辦理,可先來電,以加速處理速度。

 

 

學生請假

免帶

 

請以電話告知或直接洽級任老師辦理。
電話:24792122轉721

學生平安保險申請補助

健保醫療機構診斷書、收據、家長印章

 

請洽級任老師辦理。

 



 

 

申請身障輔具

 

身心障礙手冊

請洽資料組長辦理。

 

 

 

場地設備租借申請

 

身分證影本或公司行號登記影本

請洽事務組長辦理。

款項請領

公司印章及負責人印章

請洽出納組長辦理。